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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
安迷修在一阵天旋地转中醒来,头脑昏昏沉沉,大抵撞上了地面,全身又压着沉甸甸的硬板,钝痛。
他张开眼,面前即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。
被重物强压着,他趴在地上,竭力想看清四周。
“要有光”。
这么一个念头闪过,倏地,黑暗中物体的轮廓与形状便无比清晰——自己的视神经居然能调节感光的灵敏度,好像夜行动物猫头鹰一样——话说,人类拥有这么卓越的夜视能力吗?
还没等他细思自己的现状,便听见四周几个人畏惧地尖叫出声:“棺材里面真的有人!”
英语,带一点儿苏格拉口音,三个年轻人,他们的声音特别夸张、做作、高亢,兴许在为他人做解说。
安迷修惊讶自己有闲情逸致去解析对方的基本情况,他的头其实很疼,杂音仿若耳畔翻飞的小蜜蜂,嗡嗡作响——脑袋清楚状况异常,开始飞速运转,但身体却绵软无力,断电了、宕机了、不动了,慵懒睡意像暖暖的阳光,一点一滴洒下,勒令他闭上双眼——自己如同放弃了抵抗,等待法官宣判、孱弱无力的罪犯一样。
怎么回事……
安迷修想,我应该再睡久一点的。
不对,为什么在下认为,睡在这种地方是理所当然的呢?
在下究竟在哪里?
不知道……不,应该是想不起来。
另一边,三位年轻人打开应急照明灯,二十万瓦数的流光倾泻而出,直接照亮了整个密闭的空间。
“观众朋友们,接下来,我们掀开这一口棺材,看看下面压着的究竟是尸体,还是传说中的吸血鬼……”
对方的话音未落,安迷修便听见玻璃被击穿的爆裂声,接着是轰击、殴打、膺惩的噪音。
好吵、好重、好痛。
来不及和房间内的三人共情,突入场景的第五人,单手掀开了压在安迷修身上的重物。
安迷修被他抱在怀里,对方的身体是冷的,但莫名令自己安心。
他缓缓张开眼,引颈向上,望见抱着自己的是一位黑发紫眸的美少年,也看清了自己所处空间的全貌——他们在地下室,不,是地下的红酒窖——空旷的密闭空间,内置有往下的长阶梯、葡萄酒展示架、橡木大圆桶和紫檀木切割的大桌。
刚刚压在自己身上的重物是一副长棺材,大概、也许、应该,之前的自己就躺在那口棺材里。
哦……难怪那三人说什么“棺材里面真的有人!究竟是尸体,还是传说中的吸血鬼……”之类的,敢情自己身处在这么吊诡的情景之中,他们扯上妖魔鬼怪,也情有可原。
至于抱着自己的美少年,安迷修可以肯定,自己认识他。
不,自己熟悉他。
甚至,他懂他。
安迷修说不准,这股没由来的自信从哪儿来,但陷于这个男人的怀抱,他并不害怕。
接着,两位美丽的年轻小姐走近自己——她们什么时候出现,安迷修没注意,他整个人浑浑噩噩,连自己的过去都回忆不起来——他听见,她们问“安迷修还好吗?”,想来是认识自己、关心自己的。
安迷修正迟疑怎么回应,但最初的苏格兰口音三人组已经惧怕地喊出:“吸血鬼啊啊啊啊!”的刺耳尖叫。
他们的目光直指向安迷修——咋的?安迷修回以注目礼,在下和你们有什么不同吗?
等等,他们说,吸血鬼?
在下是吸血鬼?
安迷修吃力地追溯一下记忆,不行,脑海只浮现出自己在教堂誊抄《以赛亚书》的片段,还有……就是自己削尖白桦木,刺入吸血鬼心脏的一幕又一幕。
记忆仿佛碎裂的镜片,割裂、破损、残次,折射出蒙太奇剪影,全是不净的液体,雪地的血、圣坛流淌下的污浊、圣钉上残余的氧化血渍——然后,他想起焚烧的锡制十字架、拜占庭的金币、红玫瑰的花瓣掉落在洛可可乳白的壁架下。
自己曾穿洁白的圣袍,手持小斧、圣钉、圣水和银弹,走在尸山血海之间。
根据这些片段,安迷修想,自己绝对是牧师——妥妥的,专司驱魔的战斗人员。
于是,虚弱的安迷修挪动身子,开口说话,嗓音干涸:“……在下不是吸血鬼,是人类。还有,在下是牧师,专门净化吸血鬼的战斗牧师。请不要搞错,谢谢。”
躺在棺材板里、再度醒来的家伙说这些话,并没什么说服力。
但总不能任由误会继续下去——倘若自己是吸血鬼,根本没必要猎杀同类,不是吗?
此言一出,美少年和两位漂亮小姐,皆以一种“坏了坏了”的诧异眼神往自己这里瞧。
美少年更甚,他顺手捏一把安迷修的腮帮,轻声嗔怪:“居然傻掉了。”
——?!
也许,我和你很熟?但你这举动过分亲昵?
不过,安迷修也没理由反驳,或者推开。美少年的怀抱虽没有温度,但动作轻柔,感觉得到他的关切和在意。
他用安迷修最难拒绝的方式对待安迷修。
嗯,他也懂他。
后来赶到的三人,即美少年和两位小姐,他们仨自成一组,没一个是真正的人类。其中一位懵懵懂懂的漂亮姑娘,称呼美少年为“雷狮”;另一位黑发的美丽小姐,魔女的特征十分明显,她故意开玩笑,讲一些耸人听闻的恫吓,以捉弄苏格兰人、看他们吓尿的反应为乐。
他们商量“怎么掩人耳目”的对策,然后雷狮放下安迷修,让倒霉蛋靠在棺材旁边,跑去给那三位苏格兰人施“暗示”。
雷狮深深地看向那三位苏格兰人的眼睛——安迷修忽的想起,这是古老吸血鬼的必备技能——深度催眠,能扰乱人的认知和潜意识。
然后,他又想起,自己在天主教会学过抵御催眠的方法——嗯,自己确实是神职人员,不过,天主教会的话……自己应该是神父才对。
雷狮曾经是自己教区采邑领主的儿子,其余的……其余的记忆,像浸泡过的水彩画,颜色和线条被水渍晕染得模糊、朦胧,看不清,看不真切。
记忆依旧混沌不堪。
他们仨捆绑了被深度催眠、不知今夕何夕的苏格兰人,又带着安迷修来到地面上,原来此地是一座古堡——他们刚刚在古堡的地窖中,地面上却开着纸醉金迷的舞会婚宴,吸血鬼那残酷贵族的味儿更冲了。
日历显示的是2020年,距离安迷修认知中的公历纪年,往前十个世纪左右——看着没有发条的钟、新颖的图案壁纸和新派系的壁画,安迷修恍若烂柯人,荒诞、惶恐、悬浮未来的不实之感腐烂在他的心头。
为了证实自己是否为人,安迷修负气地往嘴里塞食物,后来激烈的呕吐证实,自己的肠胃已经枯萎——器官还在,但功能退化,根本消化不了食物纤维。
哦,看来在下确实是吸血鬼。
安迷修并不芥蒂,他接受客观事实,只是奇怪:自己记忆中为什么有那么多残杀吸血鬼同胞的画面?
派对结束,客人径自离去,那两位非人的魔女小姐也辞别了雷狮——独留下安迷修和雷狮两人。
城堡主人雷狮镇定自若,没表现出“你为什么留在我这儿”的表情——看来,自己和雷狮的关系就是他猜测的那样,他俩是相好的。
雷狮一边抱怨安迷修失忆,一边还想趁对象失忆,诓骗安迷修签定丧权辱国条约,做特殊服务——真是坏家伙,当初自己是怎么看上他的?
安迷修倒是不讨厌和雷狮相互抬杠,口吐平时绝对不会说的挑衅言论,其实挺痛快。
他能感觉到,自己是喜欢雷狮的。
雷狮呢?应该是爱着自己的。
但,作为一只吸血鬼,没有过去的记忆,着实不像样。
况且,安迷修的病症千载难逢,他不太记得近代和现代的事情,严重影响日常的生活起居。
雷狮说,明儿起,古堡要整修。故而,他们会坐飞机,去加利福尼亚的庄园过日子,去焕然一新的大庄园“复健”。
从苏醒那一刻起,安迷修就被各种各样的事件和人物推着往前跑。
他一无所知,自然无权反对。
这次,他被雷狮牵着鼻子走。
然而,从雷狮的私人飞机停泊在加州庄园的停机场的那一刻起,命运掷出骰子,悄无声息地改变了既定的轨道。
加州的庄园占地二十五公亩,建造的公馆铺张又浪费。雷狮坚持维多利亚时代繁冗的装潢,摆设清一色的富贵、奢侈、臃肿。玄关的橡木桌上放置银烛台、熏香和蘸着羽毛笔的墨水瓶,定制的榉木鞋箱嵌着金丝,黑金色的墙裙从玄关一路延展到走廊的尽头。
“共四十四间房,你去大厅等着,可别走丢了,本人得一间一间去找你。”雷狮说,“我去配电房瞧一瞧,这里用电有些不正常。”
说着,他给安迷修指了去客厅的路,自己则走向別馆的配电房。
安迷修提着行李,往客厅走,进了前厅,他看见螺旋楼梯上,站着一个男人。
他的第一反应,是联想到雷狮那句“我去配电房瞧一瞧,这里用电有些不正常”,便脱口而出:“你是来偷电的?”
“……”那男人单手捂脸,一步一步走下楼梯,“我的错,我的错!魔法阵注入的法力太多,直接把你坑傻了。”
对方的外表很年轻,走路却悄无声息,步伐稳重老成。眼眸是最符合吸血鬼的赤红,他穿着紧身瑜伽服,笑起来痞帅痞帅的,放荡不羁,和雷狮漫不经心的傲慢还有所不同。
“你是……”安迷修瞪大双眼,难以置信,“赞德……师兄?”
“嗯。”来者点头,阴阳怪气地说,“欸,小安,你居然能想起我?智商还没有掉到谷底,老猫头的在天之灵一定感动得痛哭流涕。”
他说的“老猫头”是指他俩的师父——也只有赞德刻意使用这么惹人嫌的词语,此词一出,完全坐实了安迷修师兄的身份——货真价实,无需怀疑,一千年前的小口癖,也唯有当事人会铭记。
知悉他是师兄的那一刹那,安迷修十分感动,他丢下行李箱,直奔螺旋楼梯,欲仔细看看久别重逢的师兄的正脸。
但0.1秒之后,结合师兄的话语,安迷修大彻大悟:“赞德,你画魔法阵,诅咒在下变傻吗?还是诅咒在下失忆?”
“两者皆非。啧啧,小安,你怎么说话呢?师兄我总盼着你好过些。再怎么说,都是自己人。”赞德颇有仪式感地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走下,“我祈祷你,能以全新的姿态体验这世间一遭——希望你远离那男人的虿盆。”
“那男人?”安迷修皱眉,“是指雷狮?他不会害我的。”
“嗯,你给他睡,又给他当苦力,又替他当打手,还当私人医生。如果他想干掉你,脑子一定有毛病吧!”赞德有意将他俩普通的日常说得佛头加秽,“小安,不如你把标准定高些?别以‘对象不杀我’为底线好吗?别在垃圾堆找对象,好吗?”
“……”安迷修琢磨着赞德的弦外之音,迅速应道,“师兄,我明白你的忧虑。但,即使没有任何好处,雷狮依然会选择我的。”
“哦吼,没几天,他已经给你灌了一壶迷魂汤。雷狮他也算是个人才。”赞德停在最后一级台阶,迟迟不下,“你怎么知道呢?如何确定他永远不会放弃你?”
“是时间告诉在下的。”安迷修低垂眼帘,陈述道,“这一千年间,我们似乎一直在一起。在下不是神明,不会总带给他好处,一定有他照应的时候。既然度过了一千年之久,那么,我们之间的羁绊断然坚固。”
“那是因为,你们永远没有满足彼此的时候。”赞德俯视着师弟,“一千年……想想就起鸡皮疙瘩,你们对彼此有过分的执着和迷恋。”
“……”
安迷修心说,我俩的爱情天长地久,难道不好?莫非师兄单身,所以见不得师弟甜甜蜜蜜Max?
“小安,别露出同情的神色,什么心思都写在你脸上了。”赞德皮笑肉不笑,“你们从这种过分迷恋中得到了安全感和满足——其实是因为你们在追求一种无法满足的欲望——你是正义的,他无法改变你;而他是邪恶的,你永远无法撼动他。你们永远不会成为彼此希冀的样子,这是你们关系中最畸形的地方,也是最迷人的症结。”
“我不懂你的意思。”安迷修像凝固的雕塑,纹丝不动地站着。
“因为你们不会被对方改变,甚至没有折中的时刻,所以对象才显得诱人——他永远不会成为你希冀的模样,这个欲望永远无法被填满——有句话说,‘得不到的,才是最好的’——因为没有完全得到,欲望没有被完全满足的时刻,这件事就可以源源不断地提供多巴胺。多巴胺就是让人感到幸福的物质,其他的东西比较之下,自然相形见绌。”
赞德笑起来,“爱情,真的是太小儿科。你们只是待在彼此身边,选择彼此,但你们从来没有谁成为谁附庸——安迷修,你自己也没意识到,你随时可以离开他,过上另一种生活。”
“离开他,又该做些什么呢?”安迷修抬头,“在下并没有特别想做的事……”
他说到一半说不下去了,因为,想做的事,安迷修其实是有的。
“我们想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,不是吗?”
赞德知根知底,伸出左手,掌心留着十字架的烙印,“小安,你自己也明白,我们现在所处的庄园,如此富丽堂皇、醉生梦死、穷奢极欲,其实和你的本性无关,全赖雷狮他自己想过这样的生活——你不必陪着他,你是自由身。”
他又伸出右手,荡下一串玫瑰珠十字架:“安迷修,这可能是你唯一一次重新审视自己和雷狮的机会。直接选吧?和我走?还是留在这里?”
安迷修往身后一望,金灿灿的、珠光贝母的、镭射彩条的阔绰财富,炫耀而晃眼的物质,令他不耻。
而往前,则是举着十字架的赞德,那玫瑰珠老旧,十字架呈灰黑的金属光泽,黯淡谦逊,大抵是硫化的银十字。
他握住十字架,摸到的一瞬有灼烧感——是纯银制品。
但安迷修没有放开,而是接过赞德的银十字,手心也烙下一模一样的十字架圣痕。
接着,吸血鬼安迷修问道:“师兄,你是怎么进来的?”
“为什么问这个?”赞德心照不宣地反问。
“你怎么进来的,我们就怎么出去。”安迷修说着,攥紧手中的玫瑰念珠。
未完待续
